“法国红酒进口清关”参数说明
型号: | 79 | 规格: | 79 |
商标: | 7 | 包装: | 779 |
“法国红酒进口清关”详细介绍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进口物流师:李生 咨询电话/微信:15858607231
咨询QQ:578950474
食品进口报关前需要报检,检验检疫需要的资料:
1、国外产地证
2、国外卫生证书
3、标签内容中文翻译
4、产品标签样张(定型包装食品,原材料类的一般不需要);
经营单位需要资质:;
1.经营食品营业执照;
2.食品卫生许可证&;
进口前需要提供证明/许可文件
1.官方原产地证书
2.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
3.生产商成份列表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需要检疫生产商官方检疫证书
进出口食品请参考下面信息:
一、企业报检要求:
在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
(二)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xx(复印件);
(三)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原件);
(四)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安全卫生证明(原件);
(五)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满足下述报检要求:
1.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证书正面底色为绿色)的,可凭证书原件报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并获得备案编号的,可凭标签备案号报检(备案业务详情见第四条)。
3.货主或其代理人无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未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的,在报检时,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与标签检验有关的资料:中文标签样张,样张翻译件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其中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由企业自行制作。
(六)为控制疫病疫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
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
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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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口报关前需要报检,检验检疫需要的资料:
1、国外产地证
2、国外卫生证书
3、标签内容中文翻译
4、产品标签样张(定型包装食品,原材料类的一般不需要);
经营单位需要资质:;
1.经营食品营业执照;
2.食品卫生许可证&;
进口前需要提供证明/许可文件
1.官方原产地证书
2.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
3.生产商成份列表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需要检疫生产商官方检疫证书
进出口食品请参考下面信息:
一、企业报检要求:
在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
(二)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xx(复印件);
(三)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原件);
(四)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安全卫生证明(原件);
(五)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满足下述报检要求:
1.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证书正面底色为绿色)的,可凭证书原件报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并获得备案编号的,可凭标签备案号报检(备案业务详情见第四条)。
3.货主或其代理人无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未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的,在报检时,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与标签检验有关的资料:中文标签样张,样张翻译件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其中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由企业自行制作。
(六)为控制疫病疫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
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
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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