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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急性胸痛治疗规范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9 浏览次数:61
  10月14日在京开幕的第21届长城国际心脏病学会议上,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发布了《胸痛中心建设中国专家共识》。该《共识》优化、简化、规范了我国胸痛救治流程,以减少漏诊、误诊和诊断延误,挽救更多心肌梗死患者的生命,节约医疗资源和成本。这是我国首部胸痛治疗规范。
  
  在急诊致命性胸痛疾病中,急性冠脉综合征(ACS)占绝大多数,包括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等,其治疗在我国存在明显不足。患者求治延迟明显,从症状出现到入院诊治在三级医院长达8小时;20%的患者出院诊断可能存在错误;近60%的低危ACS患者接受了介入诊治,而2/3的高危ACS患者却没有接受介入治疗。调查表明,50%的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患者在发病后1小时才决定就医,只有18.8%的患者发病后1小时内到医院,44.6%的患者发病后2小时到医院,20.3%的患者延迟就医超过6小时,这主要与居民对胸痛症状认知程度低有关,而部分医院胸痛中心的流程及诊治也不尽规范。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主任委员胡大一教授认为,急性心肌梗死救治的失败应视为一个过程和系统的失败,解决方法不是发明另一个新的溶栓药物或医疗器械,而是比现行策略更有效率的组织方法。因此,该《共识》强调胸痛中心的最佳解决方案是组建一个由多学科人员共同工作的实体单元或进行功能整合,其组织架构至少应包括院外急救系统、急诊科、心内科、心外科、胸外科、影像科和检验学科,还可以外延至呼吸科、消化科、精神科等。
  
  全球首家胸痛中心1981年在美国问世,至今在美国已发展到5000余家,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国外实践证实,规范的胸痛中心能显著降低患者胸痛确诊时间,缩短住院时间,减少不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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