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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开放不足最高罚3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60
公共设施开放不足最高罚3万   闲置政府储备用地可建临时简易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个小时、公办中小学非教学日应开放体育设施……”针对公共体育设施供应不足这一目前阻碍深圳全民健身的首要难题,深圳拟以特区法规的立法形式予以保障市民健身权。目前,这部经过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今日起至下月15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闲置政府储备用地

  可建临时简易体育设施

  目前深圳在全民健身上主要有四大问题。“在所有问题中,公共体育设施供应不足是阻碍深圳全民健身的首要难题,条例拟通过加强供应、强制开放等措施来改善。”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府将加强场地供应,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可以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同时,规定了在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和居民住宅区(村)时,应依法配建公共体育设施;专门就利用闲置的政府储备用地建设临时简易体育设施进行规定;借鉴香港等城市做法,规定新建公办学校时,应充分考虑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实际需要,学校体育设施应与学校教学区域保持适当隔离。

  “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体育设施,条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公共体育设施主体部分,从事与体育活动无关的经营项目,并对侵占、损坏和拆除公共体育设施行为的处罚措施作了规定。”

  学生老人残疾人

  可半价享公共体育设施

  在开放公共体育设施上,为提高深圳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条例规定了公共体育设施应全年向公众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个小时(因天气以及安全因素关闭的除外)。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体育设施还应当适当延长每天的开放时间。

  与此同时,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人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费,收费标准应当予以公示,收费收入应当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保险、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接受政府资助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人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市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价格管理部门核定。收费应当对学生、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半价优惠。而每年11月1日的‘市民长跑日’,公共体育设施则免费向公众开放。”

  而未按规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且拒不改正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办中小学

  非教学日应开放体育设施

  学校拥有大量体育设施资源且分布比较均匀,开放公办学校体育设施,是解决深圳公共体育设施供应不足的有效途径。条例为此在现有做法上,明确了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在非教学日及教学日的晚间应开放体育设施,并优先向学生开放。

  但专属未满14周岁学生使用的设施和游泳池不纳入开放范围,且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学校体育设施应由监护人陪同。

  在经费保障方面,明确了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开放体育设施可适当收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开放体育设施及依法投保的必要支出予以补助等。

  此外,条例还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比例应当不低于60%。福利彩票公益金应当对残疾人的健身活动和设施建设给予资助。这些公益金都将接受财政、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收支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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