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医药卫生正文

2011年江苏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1 浏览次数:56
  生意社1月11日讯 根据江苏省药品采购中心提供中标药品的中标价格,我局按照相关药品价格政策,对中标药品价格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计算药品中标零售价格,现将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0日至1月17日。任何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价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江苏省物价局提出理由及依据,并提供联系方式。对提出异议的理由及依据充分的,我局将重新研究确定其价格。

  江苏省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