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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发布新版音视频产品能效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4 浏览次数:125
  为了跟上音频/视频(AV)技术的快速发展,能源之星跳过了现行音频/视频(AV)能效规范的第三阶段要求。虽然所花费的时间比最初的预期要长,但新版(3.0版)能源之星音视频产品能效规范(PDF文本)最终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发布了。
  
  旧版2.1版规范的第三阶段能效要求原本计划于2012年春季开始实施;而新版(3.0版)规范将于2013年5月1日正式生效。与以前一样,新版规范涵盖了所有提供音频放大器和/或光盘播放器功能的市电连接产品。
  
  新版(3.0版)规范中最为显著的变化包括:
  
  对蓝光播放器提出了新的开机模式功耗要求,该要求比旧版2.1版第二阶段要求严格30%;
  
  增加消费类和商用放大器的定义,使得环保署(EPA)未来在获得数据后可以制定放大器的效率标准;修订了自动断电(APD)要求,以允许商用放大器出厂时禁用APD功能(只要它们满足闲置模式功率要求);
  
  对于一个产品中实现的多个网络和控制协议(包括千兆以太网或Wi-Fi协议)设定容许值。
  
  另外新版规范中较小的变化有:
  
  在定义消费类放大器的性能清单中增加了射频(RF)遥控器,因利益相关方反馈RF遥控器也可以与消费类产品一起使用,并且遥控器(无论红外还是RF)不与商用产品一起使用;
  
  澄清2瓦加法器只适用于带有唤醒功能的Wi-Fi或千兆以太网,即使产品都支持这两种协议和提供唤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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